山东省学校后勤协会会费标准(试行)山东省学校后勤协会会费标准(试行)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20〕21号)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》(鲁政办字〔2020〕148号)及《山东省学校后勤协会章程》、《山东省学校后勤协会会籍与会费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特制订本标准。 一、会员、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、会长单位 1.普通会员(单位):4000元/年; 2.理事(单位):8000元/年; 3.常务理事(单位):12000元/年; 4.会长、副会长(单位):16000元/年。 二、协会对所有高校会员减半收取会员费,对国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(中小学、幼儿园)免收会员费。 三、本标准经协会七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起执行。 四、本标准的解释权属山东省学校后勤协会理事会。 |